师德公约
东海学院是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应用型人才的院校,广大教师的师德规范和师表形象,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为了正确引导和严格规范学校师德建设,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 热爱祖国 忠诚教育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树立科学人生观和价值观。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认真教书,积极育人,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给教育事业。
二、 遵纪守法 为人师表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学生的表率。
4.加强组织纪律性,准时上课(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
三、 严谨治学 钻研业务
5.努力钻研业务,治学态度严谨,学术上高标准、严要求,锐意进取,勇攀高峰。
6.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努力把最新的知识和成果传授给学生。注重教学方法的改进和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7.重视科研,勇于探索创新,依托学校多专业优势,争取更多的科研成果。
四、 敬业爱生 教书育人
8.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9.教书尽心,育人负责,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 举止文明 以身作则
10.积极参与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勇于劝阻校园不文明现象,努力美化、净化校园环境。
11.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谈吐文明,语言规范,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显示良好的
教养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体现教师应有的人格魅力。
2000年初订,2016年1月再审核,2019-2020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