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六项规定
资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5-30
为确保正常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对教师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学生上课应做到“三带三不带”(带笔、教科书、笔记本;不带手机、游戏机、食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行为不得影响课堂教学和他人学习。
二、学生每次上课实行考勤,考勤结果和课堂表现与平时成绩挂钩,且占平时成绩50%。迟到或早退三次,按缺课一次计。
三、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二分之一,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且必须重修。任课教师须填写“取消考试资格通知单”交给教务员,由学院教务员落实课程重修事宜。
四、上课时,不得吃东西、就餐;不得接打电话;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五、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课,坚持教书育人原则,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并向学生公开。上课时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
六、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全面管控课堂教学秩序。所教班级课堂教学秩序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
教务处
2015年2月,2016年1月再审核2019-2020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