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
为了适应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良好的教师队伍,保证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任务的完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教师工作规范。
一、总则
l.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3.教师应严谨治学、刻苦钻研、认真备课、勇于创新,树立良好的教风,积极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必须在“双师双教”上下功夫,即具有“双师素质”或成为“双师型”教师,既能进行职教专业教育教学,又能通过“课程思政”,进行育人教育。
5.教师应服从工作需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发挥团队作用。
二、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助教
1.每周完成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
2.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训课、习题课等教学工作,协助主讲教师指导课堂讨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公共课助教应能逐步承担讲授任务。其他课程的助教经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后,也可以担任部分讲授任务。在评聘讲师前,能独立讲授一门课程,
3.参加实训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工作。
4.助教必须上好一次以上公开课,才可在导师(或高年资教师)指导下开课。
5.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应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在评聘讲师前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6.进行外语、计算机等业务进修,并达规定要求,按需要进行本专业业务进修和有计划地进行高一层次学历进修。
7.担任一年以上辅导员或兼职思政教师工作,这是我校申报讲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在此期间要深入班级、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优良学风。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到基层或行业第一线参加强化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乐于参加社会公益工作。
讲师:
1.每周完成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一定的科研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
2.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教育教学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实训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训教学工作,编写实训课程教材或实训指导书,革新实训手段,充实新的实训内容。
3.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训课、实习课等教学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助教或进修教师。
5.参加科研工作,包括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每三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或每二年至少有一篇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论文只计算第一、二作者,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以1/2篇计算(下同)。作为主要完成人,通过校级以上鉴定的一项科研项目,可视同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6.根据需要,进行本专业业务进修和有计划进行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获讲师职称后的二年内,须成为“双师素质”教师。
7.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培养优良学风。
8.参加社会生产实践,面向生产实际,深入基层和行业第一线,了解和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和发展趋势。主动承担学校和部门的社会公益、社会兼职工作。
副教授:
1.每周完成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一定的科研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2.系统地讲授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并参加指导教育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
3.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习课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4.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或担任培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
5.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获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6.凡未获“双师型”教师称号者,需在二年内获此称号。
教授:
1.每周完成不少于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秀。
2.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者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内外辅导、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3.积极承担指导助教或进修教师的工作。
4.主持或参与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工作,掌握本专业学术动态和发展前沿,根据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的特点,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积极承担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准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比较重大问题。每年应主持或参加一项科研(或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或至少有1篇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有刊号)的学术刊物上(论文篇数计算方法同上)。
5.应积极组织撰写或编写适应高职教育教学需要的著作、教材等。
6.凡未获“双师型”教师称号者,需在二年内获此称号。
本工作规范由人事处、教务处分别归口解释。
2016年1月再审核,2019-2020年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