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资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5-31

一、党政联席会议

1.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在学院职权范围内具有最高决策权。

2.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组成,学院工会主席、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按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

1.学院党总支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

3.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按照学校党委《关于院党总支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三、院务委员会会议

1.院务委员会是学院研究、决定本单位除需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重要事项以外的,行政工作方面重要问题的决策机构,并负责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相关决定。

2.院务委员会会议成员由院长、副院长、系主任(或不设系的学院的教研室主任)和所长组成。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