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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资讯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6-05

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试行)

 

辅导员队伍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建立一套系统、有效的辅导员管理、监督和奖惩机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辅导员队伍,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体专职、兼职辅导员。

二、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

(一)政治觉悟: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否具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否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二)政策理论水平:能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三)工作作风:是否爱岗敬业,把工作放在首位;是否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学生为中心,想学生之所想, 急学生之所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为人师表:工作中是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学生心目中是否能树立起良好的师长形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工作落实:能否把学校布置的工作放在第一位,并抓好落实;

能:

(一)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考核能否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四)科研能力:主要考核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研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果,年内在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获奖情况。

勤:

(一)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情况;

(二)是否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三)是否坚持深入班级、宿舍,组织参加班级活动,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四)是否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五)能否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六)能否及时纠正处理所负责工作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事件。

绩:

(一)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状况,培养学生骨干的数量和质量及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教育的成果等;

(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品行评定、综合测评、各项评优;建立贫困生档案、对特殊学生(问题学生)的帮助,奖、贷、缓、减等政策的实施情况;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情况;

(三)基础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包括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和学生在宿舍、教室、校园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情况;

(四)培养典型的情况。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数量。

(五)特色工作开展情况:能否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学生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法,在创新中寻求学生工作的新突破与新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廉:

(一)在工作中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能做到廉洁自律。

三、考评原则

辅导员考评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二)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三)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四)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五)重视绩效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六)考评与奖酬相一致的原则,维护考评结果的严肃性,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不劳无酬。

四、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评工作是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一部分,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学院负责实施。辅导员考评工作于每学年期末进行,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人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述职报告,作为考评的依据。

(二)学生评议:从各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中随机抽取20%的学生,对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不在现场),以不记名方式填写《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评调查问卷(学生卷)》(附件3),并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30%         

(三)组织考评:

1.学院考评。首先组成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辅导员所带班级任课老师、同事(包括其他辅导员、学工办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辅导员对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原则,按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附件2)对辅导员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占50%

2.职能部门考评。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宿舍违纪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按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综合量化表()》(附件4)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评。此项考评占20%

(四)学生工作部最后综合辅导员自评、学生评议、组织考评情况,最后核算出总分,确定被考评人的等级并报学院。

五、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辅导员职位总数的10%(辅导员职位总数按非艺术类每150名学生一名辅导员、艺术类每120名学生一名辅导员计算),其它等级根据实际情况定。

六、奖惩措施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称职: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3.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迷信邪教或加入邪教组织,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的;

4.组织纪律性较差,经常缺勤或经常迟到、早退;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5.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6.学生评价极差的。

7.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8.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9.未按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任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等级不得为优秀:

1.无故不参加学校召开的辅导员会议及培训三次以上;

2.辅导员工作周志填写不认真、不完整;

3.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

(三)辅导员的考评结果记入人事档案和学生工作档案,作为奖金、岗位津贴发放、评选先进、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最终考评结果为“优秀”者,由学院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并给予相应表彰。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予以告诫,告诫期为半年,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以留用,继续从事学生工作,仍表现不好的,上交学校人事部门处理;考评不合格者调离辅导员岗位,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评结果与本人见面,并存入档案。若辅导员本人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

附件1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学院:                                         填表日期: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担任辅导员时间

 

主要工作和负责班级

 

((可另附页)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说明: “自我评议”一栏如内容多,可另附纸页。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