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规定
资讯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23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根据我校在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教育教学和招生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为了使就业质量报告切实为引导学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请积极配合第三方调查机构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和问卷调查填写等工作。
二、编制要求
为了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改进就业工作方法,共同探讨完善我校的就业机制,建立客观、准确、可操作性的东海就业质量体系。
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内容可以参照《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1.毕业生就业情况概述;
2.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
3.促进毕业生就创业的工作举措;
4.对策建议及发展方向等内容。
毕业生就业质量是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学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按照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