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资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26
为了确保我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拟定出如下应急预案和管理规定。
1、如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做到报告及时,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
2、报告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年级、专业、寝室号及患病症状。
报告部门:学校保健站。
3、为了有力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保健站会同属地疾控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扩散传播。
4、学工部负责通知传染病患者家长的前提下,由保健站联系立即将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对患者所在的寝室、班级由保健站组织实施严格消毒。
6、对密切接触者由保健站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医学观察和进一步检查的措施,并做好医疗备案。
7、发现甲、乙类传染病,必须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并向属地疾控中心和教委体卫艺科处报告,按东海学院应急预案的规定,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8、对出现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 按预案应急措施予以处置并立即封存留样食品以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