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
为更好地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网络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新闻传播渠道,确保网络宣传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为学校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信息员”是指由各单位、部门确定、宣传部备案的,负责部门新闻信息采写、报送的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条 网络信息员要熟悉本部门情况,工作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强的新闻敏锐性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条 信息发布原则 (一)要将信息发布工作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宣传,牢固掌握网络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要善于运用校内、外各类媒体发布信息,提升宣传效果和舆论引导能力。 (三)要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提高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水平。 (四)信息发布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 负责本单位、部门信息上报和网站信息维护更新。 (二) 为党政办宣传科提供新闻线索,协助学校采访报道。 (三)协助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相关工作。对于主动到本部门采访的校外新闻媒体,要及时与党政办宣传科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安排采访。 (四)深入了解本单位部门教学科研、建设管理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做好本单位、部门舆情监控,对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应及时向宣传部提供真实信息。 第五条 管理与考核 (一) 网络信息员由各单位、部门推荐,宣传部备案并加入网络信息管理员群。 (二) 网络信息员新闻网账号由党政办宣传科统一发放,本单位、部门网站管理账号自行设置。网络信息员对账号信息要专人管理,不得泄露、遗失。网络信息员变动需重新备案,由宣传部负责删除新闻网旧账号并发放新账号。 (三) 网络信息员需撰写、报送一定数量的稿件。党政办宣传科每年对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党政办宣传科和网络信息员要积极向校外媒体推送优秀稿件,外宣数量记入年度统计。 (四) 党政办宣传科将按照考评情况,评选表彰“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部门”和“优秀信息员”,并对考核不称职的信息员进行调整。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党政办宣传科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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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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