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管理的规定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字〔2017〕4号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有关事宜做以下规定:
一、校内大型活动的界定
校内大型活动是指有组织的参加人数在200人及以上,在校内报告厅、体育场(馆)以及教室等公共场所组织承办的会议、演出、比赛等活动;借用学校场所、场地的社会活动、考试等。
二、加强监管和主管责任制
坚持举办者负责、学校监管的原则。举办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定岗、定人、定责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和措施。
1.学校武装保卫处全权负责学校所有大型活动的监管,发现有损安全稳定的现象和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甚至立即取缔有关活动。
2.活动主办单位承担安全稳定第一责任,在活动之前要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期间要定岗、定人、定责加强管理。
3.对失察失管失职行为一经核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大型活动须进行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1.各活动须提前三个工作日申报。主办单位领导严格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活动单位(部门)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须分别报备党政办、武装保卫处。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
附件:《校内大型活动申请表》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4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
附件: |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校内大型活动申请表 | |||||||||
申请部门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活动时间 | 年 月 日 时起至 日 时止 | 活动地点 | | ||||||
活动事项 | 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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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 活动项目 安全责任人 | | ||||||
分管校领导 审批 | | ||||||||
报备部门 审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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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办盖章(签字) | | 武装保卫处盖章(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