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组织教师专题学习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学前教育界引发热议。
9月25日,教育学院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题学习讨论会。会议由学前教育专业主任王杰主持,学院全体专职教师参加。会上,王杰主任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学前教育法》草案的立法背景与发展历程。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根据我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面临的保教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普惠性幼儿园不足,财政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管理和安全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幼儿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等问题,社会各界广泛呼吁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法律,在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管理规范等方面予以保障。
王杰主任介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9章75条,内容涉及学前教育的方方面面,从宏观层面的定位到中观层面的制度设计再到微观层面学前教育发展的各要素都有关照,并对人员、投入、保育教育活动、幼儿园的管理督导等核心要素进行了单独规定。王杰主任认为:学前教育法的从无到有,意味着学前教育的发展步入快车道,追求质、量并重时期到来。与幼儿教育相关的早期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尚是短板中的短板,已被提及,亟待发展,发展空间很大,学前教育大有可为。她建议教师们重点关注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等相关法律规定,有针对的展开学习。
会上,老师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集体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学前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从法律意义上,学前教育法填补了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一项空白。草案明确了“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这一重要定位,从实践层面,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幼儿园的举办、招生、运行、保教活动的规范体系。如果法律能够尽快出台,国家的学前教育事业实施起来必将更顺畅。
老师们还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普惠性幼儿园、幼小衔接、幼儿园课程等社会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积极参与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组的《学前教育法》调研问卷。 (通讯员郝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