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认定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准备在2019-2020学年提出困难认定申请的全日制在校生。
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需要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1.2019年9月初: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领取《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进行填写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2019年9月20日前:学生手机扫码登录量化指标系统,在线填写相关资料,并将所有认定申请纸质材料上交班级。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综合考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评议小组组长登录量化指标系统进行在线审核,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工作组审核。(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3.2019年10月10日前:各学院工作组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认定,审核通过的初审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登陆量化指标体系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并将学生填写的申请材料(纸质)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本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donghaixgb@163.com邮箱。(学院资助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主任担任组长,辅导员担任成员)
4.2019年10月11日—10月25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学生资助中心反馈名单给学院,再由各学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进行网上信息填写和审核上报。将学生填写的申请材料和本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发送至donghaixgb@163.com邮箱。
三、困难认定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1.学生递交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格式,详见附件1),须由申请学生本人对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签字,无需民政部门盖章。
(2)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
(3)用以表明特殊困难群体(含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离异、亡故、残疾、大病等家庭类型的佐证材料据实提交,凡涉及项各提交复印件1份(详见附件2)。
2.学院审核完成后报送材料:
(1)学生的困难认定材料1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学院汇总电子版即可,详见附件3)
(3)《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学院汇总电子版即可,详见附件4)
(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件5)
(5)《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6)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办公室及相关辅导员注意审核学生填写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和完整,凡有材料填写信息不准确、故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等行为,一律退回不予审批,并不接受再次提交材料;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字迹务必要清楚;
3.请注意各级评议小组评议日期的签订,各学院办公室签署的日期不能早于学生申请的日期;
4.请各学院及相关辅导员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群体类型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5.请务必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4:《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
附件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6:《上海市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